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根据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拥有非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文,附件1)的相关要求。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语言水平
1.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须达到5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言专业本科须达到HSK4级180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须提交学校开具的语言证明,经核实,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2.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英文授课(下称MBBS专业),还需同时提交托福(TOEFL iBT)或雅思(IELTS Academic)的成绩证明,托福须达到iBT105分及以上,或雅思须达到7.5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英语授课的学生,须提交学校开具的证明,经核实,可免除提供英语证明。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出生日期在2002年8月30日之前出生)。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第二条 申请截止日期
2020年3月30日(奖学金申请时间须参见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第三条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网上申请”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如下表),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序号 |
材料 |
要求 |
1 |
护照 |
需提交个人信息页,申请人如在中国,请同时提交并在系统上传签证页和入境章页。 |
2 |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
须提交高中毕业证,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并在报到注册时向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提交最高学位,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3 |
最高学历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 |
须提交高中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以及统一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单或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或高中阶段的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单(如SAT/ ACT/ A-Level/ IB等)。应届生可先提交现阶段成绩单,最终成绩单须在报到注册时补交。 |
4 |
语言水平证书 |
详见“申请条件”。 |
5 |
经济状况证明 |
须为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金额约合人民币10万以上。如证明非申请人本人需同时提与交经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及经济担保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扫描件。 |
6 |
体检报告 |
体检项目详见附件2,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有效期为3个月。 |
7 |
推荐信 |
由所在学校的校长和1名教师出具的推荐信,中文或英文书写(含有推荐人亲笔签名及推荐人有效联系方式)。如推荐信为密封信件,可不上传电子版,直接将纸质版寄往学校。 |
8 |
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
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按各类奖学金要求填写申请表,签字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
9 |
承诺书 |
须认真阅读附件3《承诺书》相关内容,并在签名处由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系统上填报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
2.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3.除上述申请材料外,申请人须根据我校的要求,按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逾期提交补充材料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4.申请人需准确填写本人联系邮箱、电话及通讯地址。录取期间,申请人务必及时回复我校的邮件;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则视为放弃。
第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单位及学历学位授予
(一)我校2020年国际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学制详见附件4。我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若需申请转专业,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招生单位信息详见中山大学网站(http://www.sysu.edu.cn)。
(三)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学习成绩、语言水平、推荐意见等,确定考核名单。
(二)考核
我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发布考核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到校参加考核。考核科目为汉语、英语、数学。如有需要,将视情况安排面试。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以申请平台站内信形式发送。
(三)录取政策
1.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考核结果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2.我校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将于6—7月按申请者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
3.MBBS专业录取不满30人,不独立开班。
(四)被录取的申请者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在入境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的国际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第六条 收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一)学费(元/人/学年)和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
类别 |
文科类 |
理科和工科类 |
医学类 |
本科 |
26,000 |
33,800 |
48,000 |
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400元/人 |
|||
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为准。 |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身故保险):人民币800元/人/学年。
第七条 奖学金项目
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奖学金项目”栏目: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 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可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国申请截止日期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学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全额奖学金)(中山大学招生代码:10558)
美国籍申请者,可直接向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3月30日。
(三)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由中山大学于2017年开始设立,重点资助东盟国家优秀高中毕业生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申请者联系所在国推荐单位进行咨询,并取得推荐。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3月30日。
(四)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新生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被录取的新生,可申请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新生可获得第一学年奖学金资助,本科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一次性。余下学年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继续申请该项奖学金。申请时间: 2020年4月—6月30日。
第八条 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一)因校内房间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中国政府奖学金及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二)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第九条 监督管理
(一)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者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者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十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国际(本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网址:http://iso.sysu.edu.cn
Email: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处电话:0086(20)84115582
传真:0086(20)84115621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附件:1.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 通知(教外来〔2009〕83号文)
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3.承诺书